10.3 维护


10.3.1 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应定期进行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为应急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运行停止后应检查储油箱内的油量报警装置和油量,确保满足应急运行时间要求,油位显示应正常;
    2 作为应急电源的蓄电池组应定期做放电测试,以确保满足全部应急负荷的应急供电时间。
10.3.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投入运行后,应定期进行试验按钮操作,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试验次数;
    2 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不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按钮操作;
    3 为检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运行维护单位应配置专用测试仪器,定期做动作特性试验。
10.3.3 公共区域内装有固定浴盆或淋浴的场所、游泳池和其他水池、装有桑拿加热器的房间等特殊场所在运营前应按本规范第4.6.6条~第4.6.9条的规定检查电气安全防护措施。
10.3.4 公共区域电气照明装置以及其他公众可触及的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
10.3.5 下列固定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当测试结果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缺陷修复:
    1 公共娱乐场所、潮湿场所、易燃易爆区域内的低压固定电气设备;
    2 高压固定电气设备。
10.3.6 建筑物防雷装置、接地装置和等电位联结应定期进行维护,建筑物遭受雷击后应增加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检查、测试,当测试结果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进行缺陷修复。

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设备覆盖面广、应用场所直接面对非专业人员,维护不当危险性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九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因此,本节提出定期对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进行检修与维护是必须的。
    在建筑电气系统运行过程中,电气设备与系统布线的异常发热是引起电气故障甚至电气火灾的重大隐患,为了消除这种隐患,可采取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系统布线进行非接触式红外测温的措施。特别是电气接点、电线电缆/母线槽布线密集区域等重点部位应加强监测,可在用电高峰期增加红外测温次数。
10.3.1 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当产品说明书没有具体要求时,维护内容应包括:目视检查与清洁、红外温度扫描、接线的紧固程度、旋转设备的振动与噪声检测、必要的电气参数检测、必要的启动试验等;维护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蓄电池组电源包括UPS、EPS等。
    1 确认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油量,以保证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时间符合应急要求,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符合柴油发电机运行品质的柴油。
    2 应急用蓄电池组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定期保养,还应定期做全负荷放电测试以确定放电时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蓄电池应及时更换。
10.3.2 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 投入运行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定期通过试验按钮进行试跳,在操作试验按钮试跳前应停止相关电气设备的运行,试跳不正常时应查找原因并及时排除故障,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应继续使用,试跳结果应做好记录。试跳周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在雷电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缩短试跳周期。
    2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及不经常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应在每次使用前由电气运维人员进行试跳,试跳不正常时不得使用。
    3 为了确保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有效性,保证人身安全,除定期进行试验按钮操作外还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专用测试仪器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当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时,测试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动作特性试验项目包括:
        1)测试剩余动作电流值;
        2)测试分断时间;
        3)测试极限不驱动时间。
10.3.3 按照本规范第4.6.6条~第4.6.9条确定的特殊场所电气装置对低压电击防护的要求,在运营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10.3.4 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照明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既要保证建筑物照明及节能要求,同时也要保证灯具的电气、物理防护措施的安全。还应定期检查维护公众可触及的用电设备的电气和物理防护措施,如防坠落、防高温伤人、防电击措施等。维护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大型活动或遭遇雷雨等灾害天气情况下应缩短检查维护周期。
10.3.5 对已安装的固定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继续运行的要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参考调试文档和之前的定期检测结果。在没有之前记录的情况下,应当在定期检测之前,对电气装置信息进行调查。
    定期检测是在不拆除设备或者部分拆除设备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详尽的检查,并配合适当的测试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间隔应由设备的类型、使用和工作状态、维护频率和质量及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来决定。
    一般电气设备的检测间隔可为几年(例如5年),但对本条所规定的存在较高危险性的场所则要求更短的间隔,一般不超过1年。
    固定电气设备的定期测试应包括:
        1)保护导体的连续性;
        2)绝缘电阻;
        3)极性;
        4)相序;
        5)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6)各类保护器件的功能。
10.3.6 本条所指的防雷装置包括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接地装置包括防雷系统、电气系统和智能化系统的接地装置,一般情况建筑物接地装置为共用接地装置。建筑物防雷装置、接地装置和等电位联结失效会严重影响到建筑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需要定期进行维护,维护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需要在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对建筑物防雷装置做定期维护,当建筑物遭受雷击后,需要增加防雷装置的维护次数。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1)检测外部防雷装置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有脱焊、松动和锈蚀等,应进行相应的处理,特别是在断接卡或接地测试点处,应经常进行电气连续性测量。
        2)检查接闪器、杆塔和引下线的腐蚀情况及机械损伤,包括由雷击放电所造成的损伤情况。若有损伤,应及时修复;当锈蚀部位超过截面的1/3时,应更换。
        3)测试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若测试值大于规定值,应检查防雷接地装置和土壤条件,找出变化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检测内部防雷装置和设备金属外壳、机架防雷等电位连接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连接处松动或断路,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检查各类电涌保护器的运行情况:有无接触不良、漏电流是否过大、是否发热、绝缘是否良好、积尘是否过多等。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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